一、电子卷宗存在信息安全保障性差等问题
在电子卷宗的深度应用实践中,存在电子诉讼程序难固定、信息更新不及时、电子数据难溯源、信息安全保障性差等问题。
从生成周期来看,电子卷宗的生成时间贯穿于立案、审理、执行及其前后延伸的全部阶段。从流转周期看,电子卷宗一旦生成,便开始高效流转,连续运动。这要求为电子卷宗打造一个从生成、流转、应用直至归档或销毁的闭环生态系统,对随案生成及流转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。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需求,在于自主、可信、加密、可溯。
二、区块链技术可解决电子卷宗现存痛点
区块链技术可将诉讼活动中的电子卷宗材料、业务数据、用户信息通过数学加密算法转换成哈希值,进行上链、存储、固定,以确保诉讼全流程安全可信。同时,可将诉讼活动中的程序性电子文书上链存证、随时验证,确保电子文书的唯一性、真实性。
区块链技术可构建电子卷宗数据共享平台,提升跨链交互、协同办案的效率。例如,通过在各机构设立区块链节点,为跨部门的案件数据、全流程上链留痕、安全可信防篡改、且降低纸质卷宗交换的人力成本与泄密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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