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证是区块链技术应用比较广泛的应用之一,但目前还缺乏通用的应用规范。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扩展性差、开放性不足等问题,特别在司法领域仍然无法被广泛性采用。
扩展性问题:目前区块链存证一般指“存在性证明”,但具体电子证据应用中还包括其他证据类型。从电子证据是否包含过程证据,可分为“存在性证据”和“过程性证据”,比如商品的安全生产过程步骤需要先后关联成一个整体才有证明力;从电子证据是否多方参与存证,可分为“单方存证”和“多方存证”,比如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取证。这就需要一个规范的编码规则或者数据结构来兼容主要应用场景,并且需要预留扩展空间。
开放性问题:区块链存证的开放性不足,导致电子证据的校验通常依赖于存证服务方,这对于证据校验的客观性是重大的打折。特别是司法人员无法便捷地校验电子证据,司法效率和可靠性受到极大挑战。所以,存储于区块链的电子证据要符合统一校验规范,以符合任何第三方进行客观校验真实性、有效性和完整性。
代理依赖问题:电子证据在许多场合下需要证明与法律主体的关联性。在公链环境下,可以通过法律主体的区块链账户私钥发送存证交易来证明其关联性。但是在联盟链环境下,法律主体不是区块链节点的情况下,就需要节点账户私钥代理其发送存证交易。这是个代理依赖问题,引入了第三方信任,如果想维持电子证据的客观性,则需要证明电子证据和法律主体的关联性、需要证明代理人在发送交易前不存在篡改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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